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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6月1日起,药品价格改革全面实施。 药价开放一年了,市场上的药品有很大的价格变动吗? 最近,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部分妇女的急救药品、低价药等价格上涨明显,医疗保险支付价格变化不大。 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市场药品价格调节行为规则》对部分重要涨幅较大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并对涨价过快的药品企业签订合同。

“药改1年个别药价上涨明显 江苏将出监管新规”

药价开放、涨价第一是低价药

药价放开后,价格上涨最引人注目的是治疗高血压和心脏病的地高辛片( 0.25mg×100片)。 据悉,这种药原本每瓶7元左右,后来价格直线上涨,部分药店零售价超过100元。 另外,据价格部门监测,低价药品、临床紧缺药品、部分企业品牌非处方药、外科药品等价格明显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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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江苏省物价局及时发布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新闻,要求南京、常州、镇江、宿迁等市每月上报药品价格新闻,并于今年初建立药品价格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据零售市场监测,一年后,除少数低价药、紧缺药价格上涨外,其他药品销售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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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医药价格无处不在的吴爱琴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价格没有变化,首先是小部分低价药和少许女性急救药的价格在上涨。 记者了解到,由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在进行,价格放开后,市场反应还没有完全出来,一些价格较高、价格较低的药物反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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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涨幅较大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制度

药价放开后,一些药品涨价,很多人担心负担过重。 被称为“医药城市”的泰州,在药品价格管理上创新了思路,设立了惠民药店,使部分常用药品适度造福人民,促进了市场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 泰州方法在保证药店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反复测算,惠民药品售价低于市场平均价格3%的涨幅,备受人们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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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药价开放相比,地方出台了各种惠民政策,职能部门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 记者了解到,除了完善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外,截至本月底,江苏省物价局还将发布《江苏省市场调节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制药企业合理定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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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琴处长表示,即将制定的规则将对部分重要、涨幅较大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制度。 记者表示,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价格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价格上涨较快、可能明显上涨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制度,以诱惑合理定价。 ”吴爱琴明确了。 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涨幅较大的药品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将与生产药企进行协商。 对于涨价的事由,生产者必须证明。 否则,相关药企将被举报并受到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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