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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省(区、市)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做好城乡居民整合的医疗保险规划和配置。

近日,人社部宣布,全国共有11个省级机构确定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由人社部门统筹。 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主管权是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最大难点,但人社部此次罕见的高调表态表明,最终均由人社部门统筹。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孙洁表示,统一主管部门对推进远程医生直接结算,防范相关医疗保险基金见底风险起到积极作用,也必将对保障投保人权益起到很大的正面作用。

各地的进展

各地必须在下个月提出医疗保险整合计划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办理体系,关于业界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截至今年初国务院发表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不确定统一后的新制度是由卫生计划生育部门主管还是由人类社会部门主管,“只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统一基本的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完全利用现有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营资源,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经营机构、人员和新闻系统。 此前业内人士预测,主管部门的明确是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大难点。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今年发布的《意见》未确定主管部门,但要确定时间表,由各省(区、市)在年6月底前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整合进行规划和部署,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 各统一地区必须在年12月底之前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人社部方面表示,应中央要求,目前各地正在抓紧推进制度整合工作,确定事业安排,抓紧起草总体规划。 其中,河北省政府5月12日印发整合制度实施意见的湖北省制度整合方案将于今年3月初由省全面改革深化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17日在湖北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实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进一步研究完善,近期公布。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上述两省通过“先回国后整合”的途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制度整合方案均按照《意见》的要求,梳理基本医保管理功能,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上半年完成机构整合工作,

5月20日,人社部首次宣布,今年1月国务院《意见》印发后,河北、湖北率先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意见》印发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城乡统筹,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已有10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社会上建立了城乡3个医疗保险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由专家组拆除

加入者的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目前,我国城乡三大医疗保险主要是人社部门管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卫生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新农合。 孙洁表示,原卫生部门推出的新农合制度制定很快,管理也很好。 但是,人社部门是我国五大社会保险的主要主管部门。 孙洁预测,在主管部门的问题上,此次人社部的高调表态应该已经基本确定了这个问题的动向。 也就是说,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她解体了。 目前,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费由人社部门征收,部分地区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但当地相关社会保险险种的主管部门都是人社部门,不是税务部门。 因为今后,各地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的主管部门也应该是人社部门。

“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孙洁还预计,最终无论地方性政策如何设计,或有一些差异,都不会影响政策的整体落地实施,也不会影响相关参与者的个人权益。

标题:“城乡医保成定局 参保者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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