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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另一重要措施,《意见》确定了医疗服务价格设定、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方向,许多措施涉及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切身利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否对看病贵能缓解?”

  

看病贵的问题能缓解吗?

——公立医院动态调整药品附加医疗服务的价格

能否深化医疗改革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此次发布的《意见》确定,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统一考虑当地政府明确的补偿政策,精确测算价格调整水平,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意见》强调,必须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消耗品费用等空拉开间隔,动态调整医疗服务的价格。

另外,价格调整的重点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的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测治疗和检测等价格。 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包括药品、消耗品、检验、检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标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否对看病贵能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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