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62字,读完约3分钟

根据年10月11日的信息,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长沙市本级参保人员发生的《湖南省大病保险特药品种及限量支付范围》中规定的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简称“特药”)的费用,如何弥补? 长沙市人社局日前发布的《长沙市大病保险特药待遇追补流程》(以下简称“流程”)给出了确定的答案。 据说特效药待遇的资格申请期限从今天开始到去年12月15日为止。

“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 S2// S2 /

每月15日之前收集资格申请资料

投保人必须首先办理特效药待遇资格申请。 其流程为:由协议的三级医院副主任及以上医生填写申请书,远程安置人员由安置地的三级医院副主任及以上医生填写申请书,均需医院医疗保险科盖章; 申请人将所需资料提交长沙市医疗保险局进行系统内申报; 特药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申请人是否符合享受特药待遇的资格。

“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大病保险特效药录用申请书》疾病说明书原件(医院公章出具); 相关医疗文件(包括基因检测(如有必要)、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免疫组化报告、门诊病例、出院总结等资料。

“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特药待遇资格申请期限为10月10日至年12月15日,每月15日前收集资格申请资料,审查结果将于下月初3个工作日内通知。

/ S2// S2 /

特效药的费用可以继承

投保人通过特药待遇资格审查后,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的特药待遇标准和医疗保险结算价格对投保人进行待遇补充。

待遇补充办理地点为长沙市本级、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医疗保险办理窗口。 各工作日上午,申请人到长沙各医疗保险办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经办机构根据特效药政策审核报销,直接将特效药费用转入投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卡或长沙银行账户。 投保人可以在长沙银行任一网点或各专业银行任一网点的银联现金交易装置刷卡或提取。 其中提交到医疗保险办理窗口的必要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手册)原件投保人本人长沙银行卡或长沙银行存折复印件特效药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表(加盖公章)。

“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流程》包括:“死亡投保人的特效药费用,在没有死亡投保人账户的情况下,加盖投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疗保险手册)原件、特效药收据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印鉴)、投保人死亡说明书、法定继承证明。 ”。 这意味着死亡投保人的特效药费用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领取。

“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 S2// S2 /

链接

不支付四种情况的特效药的费用[/s2/]

根据《流程》,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不支付特效药的费用。

1、特效药费用补偿期间,投保人大病保险或大病互助基金达到或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

2、投保人申请按照规定获得药品生产公司或者慈善合作机构免费提供的特效药费用的;

3、补缴申请的特效药费用必须完全符合《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效药品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一般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制造商及限定支付范围,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予支付;

四)按照湖南省谈判明确的特效药医疗保险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征收超过医疗保险结算价格的特效药费用的。

标题:“大病保险可申请追补特药待遇”

地址:http://www.fcyser.com/fsjktt/963.html